圖資系捐款使用管理辦法
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捐款使用管理辦法
94年3 月16 日 系務會議通過
第一條:本系為妥善使用各界之捐款,並符合捐款人之美意,依據「輔仁大學各界捐款使用管理辦法」,特訂本辦法,並成立「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捐款使用管理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。
第二條:本委員會之組成,系主任為召集人,由專任教師擔任委員。
第三條:本委員會每學年召開會議一次,審查規劃捐款之使用。本委員會開會時須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,決議案須經出席委員逾半數以上同意為之。
第四條:各界捐款可分二類,且依此類別作以下處理方式:
(1)指定用途之捐款,依捐款者之意願執行之,非經捐款人同意不得變更。
(2)未指定用途之捐款,則召開本委員會規劃決議之。
第五條:依據「輔仁大學各界捐款使用管理辦法」第五條規定,每年一月底會計室提供前一學年捐款收入、支出金額及餘額,由本系委員會依發展所需規劃使用,於下學年度預算中提列。
第六條:本辦法未盡事宜,依學校相關辦法辦理。
第七條: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,報請院長簽核後,送公共事務室核備,修正時亦同。